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落实《共青团做好新时代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计划》、《论党的青年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我校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提升新生班团骨干综合素养,上海师范大学团委特举办第十四期青年领袖计划起航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日(周三)-11月15日(周三)
2.培训地点:上师大剧院
三、培训内容
1.筑牢理论基础。邀请专家、学者等为学员授课,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成果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理论学习坚定学员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提高整体综合素养,培养一批筑牢信仰之基、勇担责任使命、敢于艰苦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提高业务水平。积极落实《共青团做好新时代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计划》、《论党的青年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邀请专业教师、团学骨干教师、团学骨干代表开展团学工作实务培训课程,帮助新生班团明确自身职责,全面提高团务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班团一体化建设。
3.增强实践能力。实践活动版块下分“班团方案、交流研商、寻红筑梦”三个主题活动。在培训期间,学员需以班团为单位,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撰写一份班团活动方案并开展组内分享观摩活动,以促进班团骨干相互了解与学习;同时,各小组需进行线下交流学习与红色展馆寻访,拓宽班团工作开展思路,引导班团有干劲、有想法、有个性、有创新地开展工作。
四、培训要求
1.此次培训班是针对新生班团进行的专题培训,是学校学生骨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参训人员工作,认真督促学员完成各项任务,为学员践行培训目标,开展相关课题调研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做好后续培养工作。
2.社团临时团支部书记、2023届“青马工程”高中高校推优一体化学员作为专项名额,必须完成此次培训班的第一次理论课程培训。
3.培训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管理,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签到。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向校团委请假。
相关报名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7日12:00前上交。纸质版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3团校工作组;徐汇校区:香樟苑4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nutwzzgz2023@163.com。
附件1: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领袖计划起航班学院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领袖计划起航班个人报名表.doc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邮箱:shnutwzzgz2023@163.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